
211 排名:175
所在城市:西安市
招生电话:029-88302211
学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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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肇始于1902年的陕西大学堂,1912年始称西北大学,1923年8月改称国立西北大学。1937年抗战爆发后,国立北平大学、国立北平师范大学、国立北洋工学院等内迁来陕,组成国立西安临时大学,1938年更名为国立西北联合大学,1939年8月复称国立西北大学。
建国初期,西北大学为中央教育部直属的综合大学,1958年归属陕西省主管,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现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教育部和陕西省共建高校。学校现有太白校区、桃园校区、长安校区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360余亩。现有22个院(系)和研究生院,83个本科专业。学校现有1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专业学位授权点。现有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涵盖5个二级学科)、4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和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拥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5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7个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并设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29个部(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现有教职工2500余人,其中中科院院士2人,“长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5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5人,教育部创新团队6个,国家级教学名师4人,国家级教学团队5个,国家级和省级有突出贡献专家41人。在校学生23000余人,其中全日制研究生7000余人,外国留学生700余人。
建国以来,学校共为国家培养各类专业人才20余万名,其中的绝大多数已成为所在行业、部门、地区的业务骨干、学术带头人和领导干部。学校被誉为“中华石油英才之母”“经济学家的摇篮”“作家的摇篮”。学校是首批解放军后备军官培养试点院校之一。
学校每年承担国家“973”计划“863”计划、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百余项。先后获得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奖一、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长江学者”成就奖一等奖等一系列重大科技奖励。
学校十分重视对外科技文化交流,已与美、英、法、德、日等20余个国家及地区的100余所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大英百科全书》曾将西北大学列为世界著名大学之一。

食堂条件

宿舍条件

奖学金

助学金
优秀新生奖励实施办法
为吸引和鼓励更多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奖励考入我校的优秀新生,特制定本办法。
奖励对象
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优秀新生。
奖励等级及金额
特等奖:每人50000元,四年学费全免。
一等奖:每人20000元,四年学费全免。
二等奖:每人10000元。
以上奖项重复者,按最高等级享受,不可兼得。
奖励评选条件
特等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文、理科第一名。
一等奖:高考成绩名列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文、理科前30名者;或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科学等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二等奖:高考成绩名列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文、理科前50名者;或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科学等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直辖市、自治区)赛区一等奖获得者。
实施办法
新生入学时由本人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西北大学优秀新生获赠奖励申请表》,并附有关证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报招生办公室。
学校招生办公室在审核材料的基础上,拟定获奖名单,报主管校长和主管财务的校长签字同意后向奖励对象兑现奖金。奖金按年度平均发放。
有关新生奖励的具体情况将以各种方式报道宣传。
本办法适用于自2007年及以后入学的学生,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