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排名:205
所在城市:武汉市
招生电话:027-67842763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1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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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是一所直属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坐落在湖北省武汉市南湖之滨,地处武汉·中国光谷腹地。学校创建于1951年,占地1554亩,有校舍面积100万余平方米。校园内绿树成荫、花香四季,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现代建筑鳞次栉比,湖光山色与人文景观交相辉映,构成了教学、科研和生活的优美环境。学校设有法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美术学院、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外语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数学与统计学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药学院、体育学院、音乐舞蹈学院、预科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等教学单位。
学校始终坚持“面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面向地方,面向全国,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为党和国家的民族工作服务,为国家战略需求服务”的办学宗旨,开设了10大学科门类的84个本科专业;拥有民族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8个二级学科博士点,4个湖北省立项建设博士点,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19个学术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专业型硕士学位授权点,授权学科覆盖了除军事学之外的其他全部12个学科门类。学校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12年,学校获批国家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学校现有教职工19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300余人。教师中,有正副教授720余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480余人;现有56个民族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预科等各类学生26800余人。
学校现有省部级一级重点学科9个,一级重点建设学科2个,二级重点学科4个,有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7个省级品牌专业,40门国家级、省级各类精品课程,13个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9个省部级科研机构(实验室、基地、中心),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亿多元,拥有全国第一家民族学博物馆。
随着教育改革与开放的不断深入,学校加快了对外交流、开放办学的步伐。目前,学校已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俄罗斯、德国、日本、韩国、法国、巴基斯坦等数十个国家(地区)的50余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与合作关系。2008年学校与美国威斯康星州立大学联合创办了“孔子学院”。学校定期选派优秀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到国外访问、交流、学习,选派教师出国讲学、进修和从事科学研究,也聘请外国专家来校执教和开展合作,扩大了学校在国际上的学术影响。
学校高度重视对学生的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以“笃信好学,自然宽和”的校训激励各族学生奋发图强、全面发展。60余年来,学校已累计培养了12万余名各民族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他们遍布祖国的四面八方,为维护民族团结与稳定,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近年来,学校事业发展提质增速。2001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随机性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02年更名为中南民族大学;2003年9月,成为国家民委与武汉市人民政府共建院校;2005年5月学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2006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再度荣获优秀;2009年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15年,成为国家民委、教育部、湖北省共建院校;2015年,化学学科进入全球ESI排名前1%;2016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获得专家组好评;2016年学校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称号;2001年至今连续14年7次被评为湖北省文明单位。

食堂条件

宿舍条件

奖学金

助学金
第三食堂
第三食堂二楼
第三食堂三楼
第二食堂内景
第一食堂内景
清真食堂
学生宿舍区俯瞰
学生宿舍区一角
学生宿舍区一角
学生宿舍区一角
学生宿舍区一角
学生宿舍楼
学生宿舍楼1
学生宿舍(普通)
学生奖学金主要奖项
一、吴泽霖教授奖学金
分三等,奖励金额分别为4000元、3000元、2000元。
二、学生标兵奖学金
按各学院普通本科学生人数的1‰评选,学院学生人数不足1000人的可评选1人。学生标兵奖励金额为1500元/人。
三、优秀学生奖学金
分三等,奖励金额分别为每生每年1400元、1000元、600元,评选比例分别为各非民族学专业在校生人数的3%、7%、15%。
四、民族学专业奖学金
分三等,奖励金额分别为每生每年1400元、1000元、600元,评选比例分别为该专业在校生人数的5%、10%、20%。
五、三好学生奖学金
按各学院在校生人数的3%评选,奖励金额800元/人。
六、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按各学院在校生人数的2%评选,奖励金额500元/人。
七、文艺、体育优秀奖
个人项目奖分甲、乙、丙三等,奖励金额分别为每生500元、300元、100元。
集体项目奖分为甲、乙、丙三等,奖励金额分别为800元、500元,200元。
八、国家奖、助学金
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
九、其它奖学金
1、创新奖学金:包括省部级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得的奖项;一般中文核心期刊等级以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发明专利。根据奖项级别的不同,奖励金额从100-10000元不等。
2、校友奖学金:有“华饴创新奖学金”、“克勤创新创业奖学金”、校友基金“自强奖学金”、“成之新闻奖学金”、“同路人”爱心奖学金、“海承助学金”、“蓝网奖助学金”、“广西校友会助学金”等。
学生资助工作(选列)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奖、贷、助、补、减、免”六位一体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解困助学政策和具体措施。迄今为止,学校无一人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一、国家助学贷款。为帮助我校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且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本科、专科(高职)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一)申请助学贷款的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担保;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态度认真,成绩合格;
4.生活俭朴,诚实守信;
5.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按照规定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永久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其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借款的证明);
3.学生证及复印件;
4.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至少需两级政府机构认定),家庭有关人员收入证明,或其他渠道取得收入的证明材料;
5.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由贷款学生归还,贷款利息在校期间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由学生本人承担。贷款利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二、勤工助学。学校逐年加大勤工助学经费投入,2005年学校投入事业经费250万元,设立勤工助学岗位1500个。
三、新生“绿色通道”。为保证新生顺利入学,我校建立了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的“绿色通道”制度,对被我校录取、经济确实困难的新生,按照有关政策和要求,持相关证明材料,经审定,报到时可先办理入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