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排名:449
所在城市:大理市
招生电话:0872-2219958,2219959
学校地址:云南省大理市古城学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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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优秀旅游城市、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和最佳魅力城市之一的大理市。学校分为三个校区,即下关人民南路校区、荷花校区和古城校区,占地面积2500亩,校园背靠苍山、面向洱海、新颖独特、环境优美、自然和谐,是读书治学的理想之地。有较完善的教学、服务设施,建有设施完善的学生公寓,拥有计算机中心、电教中心、校园宽带网络、多媒体教室、多功能语音实验室、地面卫星接收站、电化教育闭路系统等现代化教学服务设施和门类齐全、设备先进、成果众多的各种实验室和研究室。有附属医院二所,教学、实习、见习医院和其它综合类、教育类专业实习基地和单位40多个,为学生的实习实践教学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1500余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300多人,其中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占30%以上,具有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的人员占20%。有享受国家特殊津贴的专家2人,云南省有突出贡献的专家3人,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2人。有50余人具有在国外学习、进修和研究的经历。
学校设临床医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基础医学院、政法与经管学院、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文学院(对外汉语教育学院)、理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科学学院、计算机与电气工程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师范学院)、艺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5个下属学院和现代技术教育中心。有5个科研机构(药物研究所、药用植物研究室、病原生物学研究室、民族文化研究所、高教研究室),3个省级重点学科(病原生物学、药理学、药物化学),1个省级重点专业(药学专业)。
近五年来,承担各类科研课题140余项,其中国家"九五"重点科技攻关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项;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和优秀教学成果奖40余项,其中国家级科技进步奖3项;获国家发明专利12项。在医药学、政治思想理论、基础教育、民族文化研究、艺术创作、民族音乐与舞蹈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立足大理、服务云南、面向全国、辐射东南亚,把大理学院建设成为具有特色的省内先进、国内知名的综合性本科学校,成为云南省培养高素质人才、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社会服务的重要基地"是学校的定位。培养"基础实、学识广、能力强、品德好、有特长、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性人才"是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学校将紧紧抓住国家实行西部大开发的机遇,以"生物医药学科群"、"民族文化学科群"建设为龙头,做好"调结构、升层次、扩规模、保质量、上水平、重特色、求效益"。
学校2005年招收日制生4690人,其中本科专业30个、专科专业6个,面向云南、四川、贵州、重庆、广西、湖南、湖北、山西、陕西、广东、江西、江苏、河南、河北、山东、浙江、安徽、福建、海南、甘肃、内蒙古、黑龙江、新疆、辽宁、吉林、青海等2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热忱欢迎广大考生咨询、报考我校。

食堂条件

宿舍条件

奖学金

助学金
学校现在投入使用的学生宿舍(公寓)楼共计29栋,可容纳2万名各类学生住宿。学生公寓楼按相关标准建造,实现住宿功能区分,通讯、网络入户,配用组合式家具、智能化用水、用电管理和太阳能热水供应;现有6人间、4人间宿舍供各类学生住宿;住宿收费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分别为800—1200元/学年。
设立了奖学金、助学金制度
1、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
校级奖、助学金制度包括:①大理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 该项奖学金面向二年级以上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根据《大理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评选,每年8%的学生可获得500元—1500元的优秀学生奖学金;②大理大学励志奖学金 该项奖学金面向二年级以上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大理大学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选办法》评选,校级励志奖学金评选比例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总数的5%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③大理大学校级助学金 该项助学金面向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大理大学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选办法》评选,评选比例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总数的4%评选,资助标准为1000元/年。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国家及省政府奖助学金制度包括①国家奖学金 该项奖学金面向在校生二年级以上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按教育部下达名额评选。②云南省政府奖学金 该项奖学金面向在校生二年级以上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③国家励志奖学金该项奖学金面向在校生二年级以上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④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该项奖学金面向在校生二年级以上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⑤国家助学金该项助学金面向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选。国家助学金一等,资助标准为350元/月、按10个月计发,国家助学金二等,资助标准为250元/月、按10个月计发。以上各类奖助学金根据《大理大学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及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评选。
大理大学历来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举全校之力,通过设立各级各类奖助学金,推行国家助学贷款,开展勤工助学,实施临时困难补助等措施和手段,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经过多年的努力,已基本形成了“奖、助、贷、补、勤、保”为主的助学体系。
一、设立了奖学金、助学金制度
二、国家校园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已成为我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重要渠道,包括校园地信用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目前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贷款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受名额限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向生源所在地县市教育局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金额为本科生8000元/年,研究生12000元/年,申请贷款金额的确定依次为学费、住宿费。生源地贷款由学生生源所在地县市教育局统一集中办理,申请办理时间一般为每年7月至9月。
三、勤工助学
学校非常重视学生勤工助学工作,每年安排约200多万元的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勤工助学。目前,校内已设有10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可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选择。凡在学校所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工作的学生每月可以获得300元—500元的勤工助学酬金。同时,学校也在积极开辟校外勤工助学岗位,部分学生可通过学校推荐到校外进行勤工助学活动。
四、临时困难补助
学校每年安排100多万元的经费用于学生的各种临、特困补助。该经费按在册学生数以每生60元划拨到校属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或遇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造成学生暂时困难的,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批,可以获得1000元以内的资助。学生处预留部分特殊困难补助,用于遇重大自然灾害及家庭特殊变故等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经学生提出申请,由学生处审批发给10000以内特殊困难补助。国家政策性的临时困难补助,如临时生活补助,物价补贴等,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五、社会捐资助学
目前,学校还设有雄峰奖学金、惠丰奖学金、农行“金穗”奖学金、四川好医生奖学金、宝鑫·宝隆助学金等社会捐资助学项目。其中雄峰奖学金、惠丰奖学金、农行“金穗”奖学金、四川好医生奖学金为企业专项奖助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宝鑫·宝隆”助学金每生每年资助1000元。
六、学生医疗保险保障措施
目前我校学生能享受的医疗保险保障有:校方责任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学生平安保险三种,其中校方责任保险由学校为学生购买的一种商业保险,保险费由学校承担,所有在校学生均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属于政府福利性的社会医疗保险,每人每年医疗保险费为570元,医疗保险费由统筹基金和参保人按比例承担,其中参保人缴纳150元,财政统筹基金补助420元,参保人因病住院治疗或门诊治疗产生费用按一定比例给予报销,封顶给付为90000元;学生平安保险属商业保险,保险费为每生每年100元,保险费由个人承担,参保人因病住院治疗产生费用按一定比例给予理赔,疾病住院封顶赔付为4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封顶赔付为10000元(含门诊),参保人意外身故一次性赔付40000元,疾病身故一次性赔付20000元,意外致残封顶赔付10000元。
七、绿色通道
入学新生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住宿费,可由学生本人申请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学校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后可通过申请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方式来解决经济困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解决日常生活。
八、赴边境县和藏区县基层单位就业毕业生及应征入伍学生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根据《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云财教〔2010〕239号)文件精神,毕业生到25个边境线县自愿服务3年以上(含三年)的,其学费由国家实行补偿。应征入伍学生按照《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制国家资助办法》给予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
大理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管理职能部门:学生处资助科
服务咨询电话:0872---2219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