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排名:370
所在城市:福州市
招生电话:0591-22861989
学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邱阳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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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医药大学原名福建中医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我国创办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福建中医药大学。
学校设有13个学院(部),2个研究院;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等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博士学位授权点,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药学、中药学、护理学等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有中医学、中药学、药学、护理学等4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市场营销、护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医学影像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康复治疗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实验技术、医学检验技术、海洋药学、健康服务与管理等20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万多人,其中研究生1500多人。
学校现有教职医护员工(含四所直属附属医院)3000多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500多人;拥有一批国家和卫生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名老中医学术继承人指导老师、全国百名杰出青年中医、全国优秀教师等。
2002年和2007年,学校先后两次在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成绩。2010年12月,中医学专业通过教育部试点认证。2016年,物理治疗学(PT)和作业治疗学(OT)两个培养方向分别通过世界物理治疗联盟(WCPT)、世界作业治疗联盟(WFOT)的认证。目前,学校拥有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2项国家级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和92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在近两届教学成果评选中获国家级二等奖1项,省级特等奖3项、一等奖5项、二等奖9项。
学校有20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003年以来,作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学校以学科建设为核心,带动其它相关内涵建设的发展,取得显著成绩。2008年,学校再次被列入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有2个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康复研究中心,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8个国家(局级)三级科研实验室,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文献检索中心,2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18个省级各类重点实验室、基地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先后有549项科研成果受到国家和省市的奖励,其中国家级科研成果奖12项。“十二五”以来,学校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加大科研投入,共承担科研课题2367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71项,省部级项目472项;获省部级以上奖励45项。特别是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973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项目等国家级项目上取得突破。
学校有4所直属附属医院,其中附属康复医院成为国内首家通过国际康复质量认证委员会(CARF)认证的康复专科医院;有16所非直属附属医院,58所教学医院,50所实(见)习医院,较好地满足了不同层次临床教学需要。有康复、肛肠、脾胃、外科等4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7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专病。校本部设立国医堂医院,为社会提供服务。
学校拥有两个校区,共占地1030亩,各类建筑总面积32万多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5亿多元,纸质图书120万册、电子图书73万册。学校各类设施优良,配备了现代化的教学、科研、行政、生活等设施,建设了富有中医药文化气息的人文景观,是一个环境优美、文化浓郁的校园,被授予“全国中医药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和“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已连续七次被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学校”荣誉称号,并被列为全国文明单位培育对象。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被确定为全国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单位。
学校是内地第一所招收台湾学生的中医药院校,现有各类在校海外学生近300名,其中多数为台湾学生;先后举办了11届两岸中医药学术研讨会,形成了博士、硕士、本科、专科、短期进修等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的对台教育格局。学校还与美国、澳大利亚、德国、马来西亚、瑞典、芬兰、丹麦、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高等院校、科研医疗机构、学术团体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
在新的发展阶段,学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秉承“大医精诚,止于至善”的校训精神,进一步更新观念,开拓进取,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以中医药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服务“海丝”核心区和福建自贸区,高水平、有特色的教学研究型中医药大学。
学校简介
福建中医药大学原名福建中医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我国创办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福建中医药大学。
学校设有13个学院(部),2个研究院;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等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博士学位授权点,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药学、中药学、护理学等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有中医学、中药学、药学、护理学等4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市场营销、护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医学影像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康复治疗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实验技术、医学检验技术、海洋药学、健康服务与管理等20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万多人,其中研究生1500多人。
学校现有教职医护员工(含四所直属附属医院)3000多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500多人;拥有一批国家和卫生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名老中医学术继承人指导老师、全国百名杰出青年中医、全国优秀教师等。
2002年和2007年,学校先后两次在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成绩。2010年12月,中医学专业通过教育部试点认证。2016年,物理治疗学(PT)和作业治疗学(OT)两个培养方向分别通过世界物理治疗联盟(WCPT)、世界作业治疗联盟(WFOT)的认证。目前,学校拥有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2项国家级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和92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在近两届教学成果评选中获国家级二等奖1项,省级特等奖3项、一等奖5项、二等奖9项。
学校有20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003年以来,作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学校以学科建设为核心,带动其它相关内涵建设的发展,取得显著成绩。2008年,学校再次被列入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有2个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康复研究中心,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8个国家(局级)三级科研实验室,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文献检索中心,2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18个省级各类重点实验室、基地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先后有549项科研成果受到国家和省市的奖励,其中国家级科研成果奖12项。“十二五”以来,学校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加大科研投入,共承担科研课题2367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71项,省部级项目472项;获省部级以上奖励45项。特别是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973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项目等国家级项目上取得突破。
学校有4所直属附属医院,其中附属康复医院成为国内首家通过国际康复质量认证委员会(CARF)认证的康复专科医院;有16所非直属附属医院,58所教学医院,50所实(见)习医院,较好地满足了不同层次临床教学需要。有康复、肛肠、脾胃、外科等4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7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专病。校本部设立国医堂医院,为社会提供服务。
学校拥有两个校区,共占地1030亩,各类建筑总面积32万多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5亿多元,纸质图书120万册、电子图书73万册。学校各类设施优良,配备了现代化的教学、科研、行政、生活等设施,建设了富有中医药文化气息的人文景观,是一个环境优美、文化浓郁的校园,被授予“全国中医药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和“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已连续七次被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学校”荣誉称号,并被列为全国文明单位培育对象。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被确定为全国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单位。
学校是内地第一所招收台湾学生的中医药院校,现有各类在校海外学生近300名,其中多数为台湾学生;先后举办了11届两岸中医药学术研讨会,形成了博士、硕士、本科、专科、短期进修等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的对台教育格局。学校还与美国、澳大利亚、德国、马来西亚、瑞典、芬兰、丹麦、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高等院校、科研医疗机构、学术团体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
在新的发展阶段,学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秉承“大医精诚,止于至善”的校训精神,进一步更新观念,开拓进取,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以中医药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服务“海丝”核心区和福建自贸区,高水平、有特色的教学研究型中医药大学。

食堂条件

宿舍条件

奖学金

助学金
饮食服务中心
学生社区服务中心
1、国家奖学金:获奖者每生每年8000元,根据国家每年下达的奖学金分配计划评审。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者每生每年5000元,根据国家下达的奖学金分配计划评审。
3、入学奖学金:有志于献身中医药事业的新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在其就读专业新生中为优秀者,按各专业新生人数比例评选,共评选20名,奖励金额为每生800元。
4、学年奖学金:特等奖学金每生3000元、一等奖学金每生15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1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600元。
5、单项奖:对在学习、科研、体育、文艺等社会实践中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的,给予单项奖励每生200元。
我校建立了以奖学金、减免学费、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社会资助、为新生开设“绿色通道”为主体的学生资助体系。我校每年将本科、高职学生所缴纳学费总额的20%用于奖学金、减免学费、勤工助学、学生困难补助等工作。
(一)减免学费
减免学费总额为学费总额的3%。
实施对象:部分家庭特别困难,经努力又无力解决学费的学生。
实施方法:减缴学费分2000元、1500元、1000元、500元四档或免交学费。
(二)勤工助学
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获得生活补助。
(三)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学校对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人数5%的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给予每生400元/月、15%的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每生250元/月的生活补助(每年按10月发放)。
2、临时困难补助:对出现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补助。补助金额分4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六档。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返乡交通费补助,享受的额度为班级人数的10%,每人每学期200元。
(四)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对被录取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上述“奖、减、助、补”等不同的措施,共同做好学费缴纳工作。
(五)国家助学贷款
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向生源地或就学地商业银行最高可申请到6000元助学贷款。
(六)社会资助
社会资助由社会各界、学校和爱心人士捐资设立,学校目前拥有9支社会资助基金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其资金来源为广大教职工(含附属单位职工)捐献的校爱心助学基金以及热心校友、社会团体捐助的助学基金。
(七)医疗保险
学生参加福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