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排名:43
所在城市:南京市
招生电话:025-86863443,86862670
学校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
收藏
南京医科大学是江苏省属重点高校。学校创建于1934年,时名江苏省立医政学院,是国内最早开展研究生教育的高等学府之一。1957年,更名为南京医学院。1962年,被列为全国首批六年制医药院校。1981年,被批准为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3年,更名为南京医科大学。
学校现有硕士学位授权点55个,博士学位授权点3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学位授权点已覆盖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和文学等7个学科门类,拥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4个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12个省级重点学科。
目前,学校设有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第四临床医学院、鼓楼临床医学院、无锡临床医学院、青岛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医政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等16个学院和1个独立学院——康达学院。在南京、苏州、无锡、常州、淮安、上海、杭州等地拥有20所附属医院和40多所教学医院。
学校设有12个本科专业、2个六年制双学位专业和3个七年制专业(方向)。目前,在校生总数达1.3万多人,已形成从本科生到硕士生、博士生及博士后,从全日制到成人教育、留学生教育全方位、多层次的办学格局和教育体系。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1500多人。有在职专任教师649人,有教授116人、副教授175人,有博士生导师185人、硕士生导师812人(含附属医院等)。学校拥有一批优秀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入选各类人才支持计划,有多人被评为国家教学名师或各级优秀教师,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学校是国家卫生部认可的全国进修基地和教育部批准接受留学生学习的高校之一,与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一起成为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333工程”培训基地。2006年和2008年,学校两度被评为“江苏省师资队伍建设先进高校”。
学校现有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4个部级重点实验室、8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十五”期间,学校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530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119项,是“九五”期间的4.4倍。进入“十一五”以来,学校的科研水平快速攀升,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断实现新突破,发表的SCI论文数量及论文影响因子迅猛增长。2008年,我校获得69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校发表“SCI”论文260多篇,均创历史新高。
学校现已建成4门国家级精品课程、8门省级精品课程,有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特色专业,有3个省级品牌专业,建成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个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建高校教学实验室。有多部教材入选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2004年,国家教育部对南京医科大学本科和七年制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全面质量评估,结果均为“优秀”。学校的招生和就业工作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多次被评为“江苏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多次获得江苏省“文明单位”、“文明学校”荣誉称号。
学校设有两个校区(五台校区和江宁校区)。五台校区位于南京市鼓楼区五台山南麓,占地120亩,是科研和研究生教育中心。江宁校区位于南京市江宁区大学城,占地面积1470亩,是本科生教育教学中心。学校图书馆藏书总量达120余万册,有中外文期刊5700余种,是江苏省医学图书中心馆和高校文献保障系统医学文献中心。学校主办有《南京医科大学学报》、《临床皮肤病学》、《临床神经病学杂志》、《江苏医药》等10多种学术期刊。
近年来,南京医科大学开展了广泛的对外交流活动,积极与国内外的高等院校建立形式多样的联系与合作。学校与美国、澳大利亚、日本、法国等国家的医学院校或科研机构建立了双边合作、学术交流关系,并聘请了一批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学校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同时,学校还定期派遣教师出国交流访问、留学进修。学校于2002年恢复招收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现有在校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500多人。
七十五年来,南京医科大学秉承“博学至精,明德至善”的校训精神,始终坚持“医学与人文融通、教学与科研并重、基础与应用结合”的办学理念,为国家培养了一批又一批医学人才,他们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医院、疾病控制中心、医学研究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许多毕业生已成为国内外著名医学专家和学者,为我国医学教育和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全校师生员工正戮力同心,锐意进取,积极推进实施“十一五”发展规划,努力把学校建成一所高水平研究教学型医科大学!

食堂条件

宿舍条件

奖学金

助学金
南京医科大学各类奖助学金设立情况一览表
我校目前在全日制统招本科生中共设有各类奖助学金41项,其中校级项目27项,院级项目14项,各类奖助学金总金额约1100万元,学生获奖助学金的人次达65%。
校级奖、助学金情况一览表
院级奖、助学金情况一览表
南京医科大学资助政策简介
我校建立了以“奖、贷、助、勤、补、免”为主要内容、以“资助与育人并重”为工作思路的学生资助体系,我校资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第一类:国家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每学年申请和评审一次,奖学金一次性发放。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奖励面约占在校生的3%,按学年申请和评审。
3.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各年级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分2000、3000、4000元三档发放,资助面约占在校生的16%,按学年申请和评审。
◇在同一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二类:国家助学贷款
1.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
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面向校内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前提是高校必须与经办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开学后向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实行高校初审和经办银行终审制度。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六年。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及时向经办银行申请办理展期手续,展期后的国家助学贷款在学生继续攻读学位期间仍可获得财政贴息。
2.江苏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委托我省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结算代理金融机构,面向江苏籍在省内外普通高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和新生,学生和家长(法定监护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以借款人信用作担保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通过贷款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暑假期间向入学前户籍所属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受理,国家开发银行终审通过后贷款资金统一划拨至借款学生本人账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期限按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在校期间和毕业后2年为“不还本金、只付利息”的宽限期。
第三类:专项资助项目
1.普通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
为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财政部、教育部和总参谋部决定自2009年起补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实际缴纳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在高校毕业生入伍后一次性补偿到位。
2.普通高校毕业生赴苏北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苏北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我省补偿2009年(含当年)后应届毕业生到苏北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读期间的学费,每服务满一年即可获得三分之一的学费补偿款、三年补偿完毕。
第四类:学校资助项目
1.勤工助学
我校勤工助学固定工作岗位有1100多个,临时工作岗位100多个,其中固定岗位每月勤工助学时间不超过40小时,约有200—360元的收入。
2.优秀学生奖学金
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奖励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本科生,在综合素质测评基础上进行评定,设优秀学生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以及单项奖学金。
3.学费减免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由本人申请、学院审核、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实行学费减免政策。
4.临时困难补助
学生因家庭或者本人发生不可预知事件造成本人生活困难,可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校资助管理中心批准给予临时困难补助。
5.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我校建立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制度,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学校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核实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办法予以资助。
6.社会资助
学校积极引入社会力量资助在校品学兼优的学生,目前已设立奖助学金(校级和院级)三十多项,主要包括费孝通奖学金、伯藜助学金、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