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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

211 排名:114

所在城市:哈尔滨市

招生电话:0451-82190346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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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东北林业大学创建于1952年,是在浙江大学农学院森林系和东北农学院森林系基础上建立的,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与国家林业局共建、教育部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国家“211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地处我国最大国有林区的中心——哈尔滨市,校园占地136公顷,并拥有帽儿山实验林场(帽儿山国家森林公园)和凉水实验林场(凉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教学、科研、实习基地,总面积达3.3万公顷。

学校是一所以林科为优势,以林业工程为特色,农、理、工、经、管、文、法、医、艺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现设有研究生院、17个学院和1个教学部,有62个本科专业,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8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8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9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0个种类33个领域的专业学位硕士点。拥有3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1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6个国家林业局重点一级学科、1个黑龙江省重点学科群、7个黑龙江省重点一级学科、3个黑龙江省领军人才梯队。有国家计委、财政部和教育部联合批准的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部批准的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生物学),是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学校,国家级卓越工程师和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学校。

学校现有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2.3万余人。自建校以来,已向国家输送各类毕业生13万余人。现有教职员工26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300余人。有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5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全国“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4人,“新世纪百千万工程”人选6人,“千人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1人,“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人,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3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6人;龙江学者特聘教授8人,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5人,有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2个。近年来,有国家教学名师奖获得者2人,全国优秀教师5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7人,省级优秀教师8人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人,全国“五一”巾帼标兵1人。2007年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

学校拥有优良的教学科研基地和实践教学基地。有林木遗传育种国家重点实验室(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帽儿山森林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生物资源生态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黑龙江);有森林植物生态学、生物质材料科学与技术、东北油田盐碱植被恢复与重建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4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实验室,5个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有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3个国家林业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有林学、森林工程、野生动物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森林工程、野生动物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有3个国家林业局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1个省生物质能技术中试基地,1个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3个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中小企业共性技术研发推广中心;有国家林业局猫科动物研究中心等54个研究机构;有帽儿山实验林场、凉水实验林场等7个校内实习基地和235个校外实习基地。

学校高度重视人才培养,为社会输送了大批高级专门人才,涌现出以国家和省部级领导、中国工程院院士、商界和企业界精英等为代表的一大批杰出的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和创业人才,为我国的林业建设事业、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留学生教育。先后与近30个国家和地区的100余所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近年来,学校每年有近200位来自欧美和亚洲发达国家与我国港澳台地区的专家学者来校讲学、合作研究和访问考察;每年派出120多位教师赴国外攻读学位、进修访问和科研合作;学校与美国、法国、芬兰、俄罗斯、韩国、日本等国家和台湾地区的友好学校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生交流项目,并积极选派学生通过国家公派渠道赴国(境)外攻读学位。学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已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留学生。

“十一五”以来,学校获得各级科研成果奖励660多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7项、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1项、中国林学会梁希奖112项、省部级奖励199项(其中一等奖26项),获得国家专利1100多件。

学校连续14年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1999年至今连续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2011年和2014年连续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近年来,学校还先后被评为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全国“三育人”先进集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绿化模范单位、黑龙江省“十佳和谐校园”、黑龙江省爱国主义教育先进集体、军警民共建共育先进集体、黑龙江省学生工作先进集体,2011年获得首届林科大学生绿色创业大赛冠军,17次被评为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

学校秉承“学参天地、德合自然”的校训,继续坚持和丰富办学特色,力争到2022年(建校70周年)使学校综合实力稳居国内同类高校前列,到2032年(建校80周年)努力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到2052年(建校100周年)努力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的林业大学。

学校介绍
  • 食堂条件

  • 宿舍条件

  • 奖学金

  • 助学金

学校设有国家、社会、学校各项奖学金10多种。

2015-2016学年度,我校本科生中共有12618人次获得各类奖励、资助,其中725人次分别获得国家级奖学金。

2016年本科生部分奖学金情况:

175名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共140万元);

550名同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共275万元);

293名同学获得学校特等奖学金(3000元/人,共87.9万元);

11566名同学获得学校奖学金(共653.625万元);

10名同学获得大自然奖学金(共2万元);

10名同学获得欧派奖学金(2000元/人,共2万元);

14名同学获得TATA木门奖学金(共4万元)。

学校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完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坚持“助学扶志、资助育人”为根本,全方位开展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工作。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社会资助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支撑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撑起了一片蓝天。

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法通过自筹的方式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的,可以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一种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可以在学校所在地通过学校与助学贷款经办银行(中国银行)统一办理;另一种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可以在家当地通过教育或资助部门与指定银行办理助学贷款。两种方式申请助学贷款,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均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开始偿还贷款利息,贷款还款期限均为最长20年。

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基层就业:我校应届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且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国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应征入伍:我校学生(包括在校生及2013届以后的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国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退役一年以上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入我校,也将享受相应的教育资助,包括学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其他奖助学金资助。

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标准为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代偿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

绿色通道

对被我校录取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通过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暂时不缴纳学费,入学后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不同办法予以资助。2016年共有813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并为部分困难新生提供生活补助和爱心购物卡,解除其后顾之忧,确保所有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安心就读。

勤工助学

学校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特点,提供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的勤工助学岗位,实现勤工助学“私人订制”。面向低年级,设有校内固定勤工助学岗位1200余个;针对高年级学生则设有校外勤工助学岗位3000余个,校内勤工助学平均薪酬标准为8元/小时。学校不断丰富勤工助学内容,切实为有意愿参加勤工助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同学提供了锻炼自己,获得成长的平台。

学生情况